我市1名个人1个集体获第三届湖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表彰
发布时间:2019年12月28日 来源:仙桃日报
原标题:第三届湖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表彰大会举行
我市1名个人1个集体获全省表彰
12月26日,第三届湖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。我市市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、西流河镇何口村党支部书记周诗文入选第三届湖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,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选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,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。
据悉,为表彰先进、弘扬正气,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授予吴俊等48名同志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称号,授予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50个单位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称号;给予金红兵等48名同志和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等20个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。
今年40岁的周诗文,2018年6月到西流河镇何口村担任“第一书记”。在任期间,他始终用心用情用力帮扶贫困户,受到群众欢迎和拥护。2018年11月,在村换届选举中,他全票当选为何口村党支部书记。在何口村,周诗文着力配强党支部班子,千方百计壮大村集体经济,引导农户发展产业,同时多方争取资金,完善基础设施,建设美丽乡村,使得村容村貌焕然一新,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。(记者 李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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